相比城市,农村地区的药品供应量和配送速度存在不足。为此,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在广州举行新闻发布会,提出将从政策上扶持和鼓励合法合规的批发企业把配送线路及网点向乡村镇延伸,以扩大农村基层药品配送覆盖面,提升药品可及性。
即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管理若干规定》强调,鼓励企业优化城乡药品储运布局,在保障质量安全前提下,设定在偏远地区开设企业的条件适当降低,引导药品储运配送资源适当向偏远地区倾斜,满足偏远地区“最后一公里”配送需求,实现全省城乡区域药品储存运输有效、均衡覆盖。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和全国人口、经济第一大省,药品流通产业规模大、供应链完整、药品交易市场活跃,市场体量和用药规模均居全国第一。
省药品监管局数据显示,广东省2022年药品流通总额达到2810亿元,逆势增长7.3%,居全国第一;全省药店总数从56363家增加到目前的64716家,连锁率由37%提升到48%,药店管理更加规范有序;首营电子资料共享服务平台入驻使用企业单位数量接近2000家,首营资料电子化在线共享交换变成现实,有利于完善药品追溯系统;跨界融合乙类非处方药店已经开店经营数量超过3000家,极大方便社区百姓特别是偏远地区百姓的夜间日常急需用药。
据广东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二处二级调研员黄佑介绍,当前农村地区药品配送慢是一个现实问题,农村地区相对城市人口密度较低,企业运营成本高,导致整体药品配送网络不健全。为此,新规定允许集团企业开展“多仓协同”,实现药品最优发货需求;规范简化物流配送中转分拨场所条件,完善终端配送网点,保障“最后一公里”配送;对于注册地址和仓库地址均在偏远地区的批发企业,在储存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的要求上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以降低企业运营的成本。
近年来,广东省药监局在药品流通领域起草、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监管举措,覆盖药品零售、药品连锁经营、药品远程审方、药品批发经营等环节,推动药品流通产业发展。
据介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管理若干规定》将重点解决药品批发企业许可验收和药品委托储运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构建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新开办许可验收及融合监管机制,旨在进一步保障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