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交通运输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第四季度,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对收费公路经营主体给予定向金融政策支持,适当降低融资成本;第四季度政府定价货物港务费降低20%。此次通行费减免的车辆范围是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货车;收费公路范围是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减免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结束。这次减免是在继续执行现有各类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全国收费公路统一对货车通行费再减免10%。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周荣峰表示,交通运输部坚决贯彻落实,迅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落实方案,部署各地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减免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目前各地正在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费率更新、复核验证和集成部署等相关工作,确保新费率可按时启用。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全力推动通行费减免政策落地落实。